数据政策Digital Policy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2025年第二批、第九批、第十批、第十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由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数据 基础术语》等22项国家标准(清单见附件1)。经标准编制单位的辛勤努力,现已形成《数据 基础术语》等22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标准质量,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为落实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数标委”)2025年第一次主任委员办公会有关工作要求,现征集数据基础设施、高质量数据集、数据产品、公共数据资源、数据服务、数据匿名化等6个重点方向标准及技术文件验证试点单位,形成一批验证试点应用示范案例。
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是链接数据供需双方,促进数据流通交易,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重要主体,包括数据交易所(中心)、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数据商等。当前,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竞相发展,在优化数据资源配置、拓展数据应用场景、激发数据市场活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功能定位尚不清晰、服务能力仍有短板、监督管理亟待完善等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明晰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功能定位,提升数据流通交易服务效能,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加快繁荣数据市场生态,现提出以下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在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指导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6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人工智能加速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刻改变制造业生产模式和经济形态,成为驱动产业升级、重塑全球格局的关键变量。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融合应用,打造新质生产力,全方位、深层次、高水平赋能新型工业化,制定本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有关决策部署,按照《“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有关工作安排,国家数据局、国家医保局、中国气象局研究编制了《医疗保障、气象服务领域“数据要素×”典型场景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积极推动相关行业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数据科技是以发挥数据叠加倍增作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目标,系统性构建的数据科学、技术和工程体系。为积极有序做好数据科技创新工作,推动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夯实数据资源体系,进一步激活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更好赋能数字中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指导地方、行业、科研机构、企业等社会主体探索数据研制或数据库开发,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制定了《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数据要素学科专业建设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着培养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数据赋能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所需各类人才的重大使命,是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的重要基础。为加强数据要素学科专业建设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数据领域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激活数据要素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引擎作用,促进数据领域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和《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推动建立物流数据资源开放互联机制,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了《关于推动物流数据开放互联 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